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4-12-05 | “道德底线”何处寻?

分享
标签: 道德  职业 
“道德底线”何处寻?
赵牧

    有个妓女到银行兑换嫖客的支票,因无效被拒付。妓女当场惊呼:“我被强奸了”。

    这是个美国笑话,看上去挺黄,其实很严肃。它讲的也是诚信问题。嫖客付了嫖资,最多是道德问题;使用无效支票则是欺诈了。在以诚信为基石的商业社会,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。
    中国的媒体近年开始“大讲”诚信,诚信这东西说起来也是所有职业道德的基础。
    几个名女人被黑社会强拍的裸照数年后上了《东周刊》,这成了上两周中国娱乐圈的头号新闻,并引发了一场有关“职业道德的底线”的论战,香港行政特别区的“董特首”居然也出面表态了。
    有人说,这样的媒体完全丧失了职业道德。这个说法我是不能认同的。
    新闻的第一生命是真实。这是媒体职业存在的基本意义所在。如果承认这个前提,就必须承认新闻的职业道德底线“真实”。因此媒体的大恶是蓄意制造假新闻(非主观故意的失实另论),而不是其它。
    有关媒体的“道德底线”之争,近年中国发生过好几起,最近的例子是一群娱记围堵在北京协和医院门口,等待歌手高枫的死亡;更早则有戴安娜死后,中国第一次兴起了讨伐“狗仔队”的浪潮。
    但等待高枫死亡,毕竟还有个高枫病危的事实在;刊登艺人裸照,也确有那裸照在,只要这里不存在媒体与黑帮的合谋,就可以说《东周刊》并未突破职业道德底线。
    你说《东周刊》的职业道德水准太低可以,说它突破了职业道德底线却未必成立。
    职业道德的底线是由职业的特点决定的。

    比如教育,奴隶社会只有“贵族教育”。你能说只教贵族的教师没有道德?他们毕竟在从事文化的教育传承工作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说作为职业的教育的“道德底线”被突破了呢?通常有两种可能,一是老师只收钱却不教育。或者学生“造反”打老师,教育无从进行了。就像文革时红卫兵干的那样。滑稽的是,那时舆论把这种状态称之为“教育革命”。的确,那时教育的命被“革”掉了,作为一种职业的教育不存在了。
    教育的职业道德,它能有的“最高标准”是什么?
    孔子说过“有教无类”。这境界很高吧。因为太高,所以自古及今没几个国家办得到。如今不要说中国农村的孩子,连城市里的孩子都享受不到了“义务教育”,但教育部和媒体居然年年念念有词,把名存实亡的“义务教育”挂在嘴边。
    我曾多次撰文说,中国目前的最大教育危机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在崩溃,这已经成为制造大量新文盲的根源,它必将拖累整个中国的进步。
    再看医生职业的道德的底线是什么?

    医院拒绝对垂死而没钱的人施救,就可以认为医院的职业道德底线崩溃了——因为救死扶伤是医疗职业的天职。医院守不住这个底线有两种可能,一是主观上唯利是图;二是这种情况太多,医院无能为力了。

    任何职业的出现都是社会需求的结果。任何职业能成其为职业,前提是公众对它表现出的普遍水准还能放心。也就是这个职业基本能给人以“诚信”感。

    《东周刊》刊登受害女名人的裸照,虽然有职业伦理问题,但与中国的传媒曾经大肆编造“亩产万斤”的神话,造成饿殍遍野相比,孰轻孰重呢?与文革的造神运动搞得国将不国,谁的罪恶更大呢?
    “亩产万斤”固然是遥远的历史。但80年代以来,在中国“有偿新闻”泛滥成灾,与那些在利益驱动下蓄意制造假新闻的媒体比又如何?与当今中国媒体彼彼皆是的用“批评报道”敲诈勒索的事件相比,又如何?
    若以真实性为媒体的职业道德底线,《东周刊》刊登裸照事件比中国媒体的表现要好多了。

    职业道德近年成了一个无所不在的问题。
    今年初,我在《嫖客与剽贼的“道德比较”》一文中说,嫖客的道德水准比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院士、教授强多了。因为这些剽贼显然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。
    这个说法很刺耳吧。不过这年月很难指望复兴什么“上古道德”了。
    上古道德是什么呢?是“夜不闭户、路不拾遗”。今天这是不可以想象的。其实三代以降,中国人就很少说这个了,老百姓常念叨的是“盗亦有盗”。
    北宋有这样的传说,开封有一名震江湖的神偷,绰号“三只手”,他曾给门徒订过“三不偷原则”:一不偷忠良;二不偷贫寒;三不偷良家妇女。如果误偷,则要加倍奉还。门徒若犯此训将逐出山门。
    现在呢?只能退而求其次。
    比如“拾金不昧”,有多大可能?还我一半,就谢天谢地了。
    钱包被偷了,贼能把皮夹子里的身份证寄回,就阿弥陀佛了。

    再如本文引用的那则美国笑话,其实今日之中国,嫖客赖帐,被妓女告到派出所有之;卖淫者设圈套敲诈对方也时有所闻。陕西甚至还有警察与妓女合谋,引诱嫖客上当,“为国库创收”哩。

    比这更拍案惊奇的是,2000年8月8日,安徽东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江某去合肥公干时招妓,事后他向对方索取发票,否则不付款。干部吃喝嫖赌都要报销可以理解。但你说那小姐何处寻发票,这不是诚心拒付嫖资吗?不忿之下,小姐叫来男友,把这局长数刀捅死在宾馆。这够令人惊叹的吧。比这更令人惊叹的是,后来还有人为这个因为不讲“诚信”送了命的局长弄个因公殉职的名号奔走。

    “盗亦有道”,就是说各行各业乃至于人都就有底线。而这诚信就是一切底线的底线。所以,人们热衷追问娱乐圈曝光艺人隐私的职业道德(伦理),对媒体造假的大恶及其成因却很漠然实在不可解。

    在“诚信”普遍缺席的情况下,我很同意这样怀疑:我们这社会有很多行当和营生,却没有象样成型的职业。因此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也就无从说起。
    比如,中国的所谓职业足球实际上是伪职业足球。其最荒唐典型的一个表现是,许多人居然把“足球市长”当作好事来炫耀。意大利的教练老马尔蒂尼可以叫总理闭嘴,不要干涉他的排兵布阵;而我们这颇有很多官员极其热衷干预俱乐部的经营,甚至要过问谁来当教练,当然也能决定教练用什么人。
    再说这些年名声相当不佳的法官队伍。
    按说法官也是一种职业。既是职业,法官就必须具备要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伦理,可你怎么解释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:一会是舞女当上了法官,流氓提拔成院长。法官的人品也不说了,仅就法院充斥不懂法律,考试普遍不过关的情形看,这法院还能成其为“法”之院吗?2003年广西南宁中院参加考试的法官,居然全军覆没,无一及格。

    作为一种“职业”,中国的传媒人的整体表现如何?虽然没见过详细的研究,但身在其中自然有很多感受,比如中国媒体的造假功夫不只是实在了得,而且日益公然。事实上,媒体弄虚作作假,就手法论有时并不一定非要在事实上做手脚,比如我手头恰好有个陈年老例可供大家欣赏:
    1990年有则来自陕西的消息《陕西全面扫假治劣成效显著》说:“陕西自《关于禁止生产经销伪劣商品的通告》发布以来4个月中,全省各地共查处伪劣商品498·6万件,罚款46·44万元。极大震慑了不法经营者。”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9月24日)

    各位看官,近500万件伪劣产品,罚款额却不到50万,精确计算平均每件罚款额只0.0931元。这就“极大震慑”不法经营者了?这年头有很多媒体都擅长用这种方式羞辱公众的智商啊。
    媒体的职业道德早该好好追究。不过从什么地方追究才能切中要害呢?我敢断定的是,从《东周刊》或围堵高枫之死的事件追起,肯定是不得要领的。
(2002年11月15日)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1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类别 (时政) |  发表于 23:50  | 最后修改于 2007-03-08 17:08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