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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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习惯花钱消灾了 先看新闻:杭州意外死亡的甲型流感患者家属获赔110万。 面对诸如此类的责任事故,政府现在已经相当习惯于花巨款消灾了。它们有得是钱——当然是纳税人的钱。 问题是,凭什么纳税人要为政府的失责甚至是罪过、罪行买单? 2003年,由于北京朝阳区警察的不作为,导致“超级玛丽”(女声组合)深度中毒,此案最近也已朝阳警方认赔200万(国家赔偿?),警方涉嫌渎职的罪首名却不见下文了。 在这类事件中,最荒诞的要属石/首事件永隆大酒店的厨师涂远高坠楼死亡事件,既然法医最终判定涂系自杀,为什么当地政府还要赔钱? 我现在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:中国的纳税人如今每年要为政府的失职、渎职、甚至犯罪,花多少钱? 我更关心的是,政府可以如此随意地拿纳税人的钱来消灾,它们的滥政行为会剧烈到何等程度?! 上一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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